深圳易普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 
 
售后服务政策 防伪码查询
深圳易普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和《深圳经济特区实施<印刷业管理条例>若干规定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原则、达成以下协议。
1.   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出版单位加盖公章的《委托书》等委托印刷证明文件,甲方保证拥有委托乙方印刷本合同所致的印件的合法权利,因印刷所指印件而产生的一切侵权责任均有甲方承担,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。
2.  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,甲方在生产前须向乙方付30%定金,如甲方在生产前单方面取消合同,则须赔偿总金额70%给乙方。
3.   交货只产品以样品为准,印刷内容以样品为依据,甲方如内容有改动,需在乙方生产前书面提出改动通知,如因甲方校对失误而发生的差错,按印刷业惯例由甲方负全部责任。
4.   交货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,如因甲方责任而影响交货日期,责任由甲方自负。乙方如因停电、机器故障灯人力不可抗因素不能如期交货,须事先通知甲方,甲乙双方商定交货日期。
5.   根据印刷行业特点交货数可能有5%增减,交货总数按实际交货数计算。
6.   本合同签订后,货款必须按本合同的开户账号付款,否则该合同无效。
7.   本合同自签字后即执行,无论是复印件或者传真件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8.   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可以协商解决,如协商不成功,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。

联系我们

400-110-3099 仅限中国 9:00-20:00
易普森微信二维码
Copyright © 2017 深圳易普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    粤ICP备14024488号